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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2 11:4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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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中国北京
三周前正巧在读日本法大牛Mark D. West的《Law in everyday Japan》,书中他倾注了一章的笔力来写日本的情人旅馆。
追溯历史,对比一些深受基督教影响的西方国家,日本人一直对性持相对开放的态度。ting答案里江户时代色茶屋(Machiai)的流行就是一例。小小延伸一下:其实直到20世纪初,许多拉面店(sobaya)也有类似love hotel的功能。一般拉面店把二楼辟出独立房间为客人提供短租服务:p
趣味历史时间到.....回归对题主问题的直接回答:如West所总结的,光顾情人旅馆的人群主要有四类:
1)交往中的情侣;
2)已婚夫妇;
大家可能会有疑惑,日本青年男女大多和父母同住直到结婚,故第一类人群常光顾情人旅馆很好理解。但已婚夫妇为何不直接利用自家卧室have sex呢?情人旅馆受到已婚夫妇青睐的原因又有三:1)已婚夫妇长期和孩子或父母同住; 2)日本房屋相对小且隔音效果不佳;3)情人旅馆的道具+特殊情境可以让sex趣味横生(此条理由应该对四类人群通用( ̄▽ ̄))
3)婚外恋情;
4)prostitution-based;
正如ting回答中的图片所示,日本情人旅馆重私秘性。除了房间选择、结账时无需面对面和酒店服务人员接触,情人旅馆的停车位也别出心裁。停车位会悉心提供车牌遮挡、小隔间停车等服务(这就大为方便了四类人群中的后两类)。
特别值得一体的是,由于大量情人旅馆建在居民区/靠近学校,1985年日本政府修改了娱乐法,对情人旅馆进行严格管理,这很大程度上促成了情人旅馆的繁荣。等等.....有人问:这因果关系在现实中可能么?
是的,West在对日本娱乐法修正的研究里发现法律修正后严苛的管理造就了日本情人旅馆的繁荣。首先,一句题外话,我觉得日本政府判断很准确。人群长期以来存在的需求,宜疏不宜堵。政府的聪明就体现在选择管理(regulation)而非定罪(criminalize)上。这让政府想管理的行业可以出现在明处,方便了有效的监察。日本社会对黑帮(yakuza)的管理就是一例。
回归正题,1985娱乐法改革的修正内容是:法律生效后所建/翻修的情人旅馆要在当地政府登记,运营时间和选址需合法(1985年前建成的旅馆不在此范围内)。
这主要产生了以下三个效果:1)某些法律修正后非法建筑地段(i.e居民区附近)的市场被法律修正前存在的情人旅馆垄断;2)情人旅馆市场分化。产生了法定情人旅馆(statutary love hotel)、法律外情人旅馆(extralegal love hotel)和提供类情人旅馆服务的普通旅馆。由于娱乐法中对传统情人旅馆有明确定义(i.e旋转床,屋顶镜)并对传统情人旅馆增加警力督查,新建传统型情人旅馆数量大大下降。但各类人群的需求没有下降,瞄准行业的利润和人群的需求,多种普通旅馆转向提供love hotel服务。比如,大型酒店开始提供时租服务等;3)对旅馆是否合法的认知变化。1985日本娱乐法的修正承认了情人旅馆的存在并对之加以管理,这改变了大众对行业的认知,越来越多的人把政府的公开管理和这个行业的合法性划了等号。很多金融机构也因此愿意出资贷款给类情人旅馆经营者。这些都导致1985娱乐法修正后提供具有情人旅馆功能的旅馆数的大幅增加。
当然法律修正虽然主导了后1985时代情人旅馆的繁荣,但法律修正却不是唯一的原因。因为难将某因素剥离进行变量实验,社会科学比较忌讳“A导致了B”这种粗暴结论。West在这点上也做得很棒,他在文章末尾点出了1980s日本经济的腾飞和高速的社会转型也作用于情人旅馆的繁荣。
Work Cited:
West, D. Mark, Law in everyday Japan: sex, sumo, subside and statutes,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2005. pp 151-189.
Anyway,West从日本社会的种种微观现象入手,书也是基于他采访+收集政府数据+阅读法律文件而成,很经得起推敲。加之行文清爽,非常推荐有兴趣的同学阅读~
于夜行火车上用手机草草而就的知乎首答,望指正:)(当然鼓励/赞也是很欢迎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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