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 1 层住户全额负担电梯维修费
某日的《东京新闻报》上刊登了一篇题为「多数决的悖论」的评论。这篇法学家野村修也的投稿讲述了一个有关公寓公共设施费用分担的轶事。现将主要内容总结如下。 [1]
一栋 5 层高的公寓要对电梯进行维修。公寓自治会上正在热议这个问题。平时不用电梯的 1 层住户拒绝承担维修费,讨论迟迟得不出结果。这时,5 层的住户想出一个歪点子,提议「让 1 层住户负担全额费用」。这一提议在多数决中得到了 2 层到 5 层住户的一致赞成,最终以 80% 的得票率获得通过。
这大概不是真实事件,只是有关多数决滥用的一个故事。那么,在这则故事中,多数决是如何被滥用的呢?
从陪审团定理的角度来看,多数决的对象必须有关全体的共同利益。然而在谁来支付费用的问题上,人们的利益是相悖的。再者,每层住户从电梯中获得的利益也大不相同。1 层住户乘坐电梯的机会很少,把维修费用全部推给他们是极不合理的决定。
既然不能用多数决,那么电梯维修费用究竟应该如何分摊?什么样的分摊方式才能做到公正?亚里士多德曾提出公正的标准:「平等的人应受平等的对待,不平等的人应受不平等的对待」,让我们以此为线索思考这个问题。
司法给出的答案:1 层住户也应支付费用
电梯等公寓公共设施的维修费用通常来源于各户每月缴纳的管理费所形成的资金池。而如今的普遍观念是,管理费金额取决于专有面积,和层数无关。因此,不管是 1 层住户还是最高层的住户,如果专有面积相等,就要同等负担电梯的维修费用。
曾经有一栋公寓的 1 层住户告到东京地方法院,认为「电梯的维修费用应该由 2 层以上的住户支付」。但是这一申诉被驳回了。法院给出的理由是:1 层住户也可以使用电梯,而且电梯是公寓作为整体所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2]
我们先来关注「1 层住户也可以使用电梯」,即电梯的使用权。从电梯使用权人人平等的角度来说,的确所有住户都是平等的。不过,不同楼层的住户使用电梯的区间大不相同。住在 10 层公寓 4 层的住户通常只使用电梯的「1~4 层」。
有了驾照和汽车,谁都可以上高速公路。即便如此,高速公路还是采取了受益者负担的原则,向使用高速公路的人强制征收使用费。如果电梯费用分摊的问题也采用受益者负担的原则,每层住户所得的利益不同,负担的金额理应不同。因此,在「使用权平等,负担平等」的同时,还要考虑到「受益不平等,负担也不平等」的一面。那么,不平等的这部分负担应该如何计算呢?
决定费用分摊的最佳手段——「沙普利值」
我们可以用「博弈论」的见解思考费用分摊的问题。博弈论是一门研究人类集体行为的学问,由冯·诺依曼( John von Neumann )和摩根斯特恩( Oskar Morgenstern )于 1944 年出版的大作《博弈论和经济行为》( Theory of Games and Economic Behavior )奠定了基础。费用分摊是它的一种应用。
1974 年,博弈理论家利特柴尔德( Littlechild )和欧文(Owen)探讨了分摊机场跑道建设成本的「机场博弈」问题。在不同层之间移动的电梯和飞机起降所用的跑道虽然有很大差异,但从费用分摊的角度来看又有很多相似之处,即谁也不会使用它的全部。
机场博弈探讨了建设一条跑道的情况。使用跑道的是航空公司 A、B 和 C。每家公司起降的飞机型号不同,公司 A 是小型机,公司 B 是中型机,公司 C 是大型机。机型越大,需要的跑道越长。因此,公司 A 只需要短跑道就能使飞机顺利起降,而公司 B 需要中等长度的跑道,公司 C 则需要长跑道。
要满足三家公司的需求,必须建造一条公司 C 所需要的长跑道。可是,公司 A 和公司 B 都不需要那么长的跑道。
假设建设短跑道所需的成本是 12 亿日元,中跑道需要 18 亿日元,长跑道需要 23 亿日元。也就是说,满足公司 C 的大型机的需求要花费 23 亿日元。
那么,这 23 亿日元该如何分摊给三家公司呢?
使用 App 查看完整内容目前,该付费内容的完整版仅支持在 App 中查看
|